依据北京市法学会的批复和北京市民政局准予研究会成立筹备的许可,2014年2月28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文资办、中关村管委会及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八家单位发起成立的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在大都饭店举行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北京市原常务副市长翟鸿祥、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北京市法学会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首先常务副会长王京华同志作了《关于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大会宣读了《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章程》、《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选举办法(草案)》和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会费收取标准,全体会员对上述文件进行举手表决和投票,全部予以通过;并对理事人选进行了举手表决,研究会理事会正式成立。随后大会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理事会成员举手表决选举了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名誉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人员选举了监事会长。
今后,研究会将以推动税收法制建设为宗旨,立足首都税收工作实际,围绕税收法制建设中的热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以税收立法、执法、司法为研究领域,开展学术性和实践性调查研究,努力促进成果转化;开辟联系纳税人、基层执法人员的渠道,充分反映基层执法人员和研究会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强化与纳税人行业组织、律师行业协会、税务师行业协会、会计师行业协会的合作,加强与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和立法部门的联系,着力于在税法研究、学术交流、服务会员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税收法制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