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以来,监事会以充分保障研究会工作顺利开展和监事会工作有效运行为己任,在研究会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认真地执行了研究会《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能,有效地履行了会员大会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任务,现将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回顾
监事会2022年度共召开了两次会议,监事会成员根据研究会《章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出席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督研究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督促研究会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对研究会会员是否违反本团体纪律,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对研究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通过对研究会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决策制度、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监督,总体认为:二届三次理事会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研究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对研究会重大工作决策合理。研究会日常工作和发展中的重大事宜,均经过充分讨论和民主表决。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研究会持续完善自身组织、人事、财务和会员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
理事会驻会办事机构严格履行职责,创新开展工作,有力地加强了与政府部门、新闻媒体、中介机构及国内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络与合作,充分体现出研究会的工作活力、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理事会驻会办事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研究会事业积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研究会财务收支情况
2023年1月,研究会委托丹顿(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财务状况及业务活动成果进行了审计,研究会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各项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成果,会计核算能够较全面的反映研究会的业务活动,各项经费支出专款专用。研究会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社团制定的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廉洁自律。未发现审计期间在财务制度的遵守、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事项。
研究会的收入主要是会费收入、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利息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监事会认为支出合理,财务状况良好。
三、监事会建议
监事会认为,研究会在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民政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北京市税务局等七家发起单位领导和专家团队的鼎力帮助下,在全体会员的全力支持下,按照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服务北京科学发展、服务税收法制建设、服务税制改革、服务会员需求”为宗旨,紧密联系首都、北京税收法制建设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构建连接纳税人和税务执法部门的桥梁;强化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努力服务会员单位,为推进北京税收法治工作,加快税收法治建设进程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提请大会审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