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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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职能
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研究会机构设置

(一)管理机构本机构设会长1名、副会长多名、秘书长1名和副秘书长2名。

(二)办事机构

本会下设办公室、联络部、研究部、培训部、财务部五个办事机构,适当配备专职人员。各机构设部长(主任)1名,成员若干。

(三)专家顾问团队

为充实本会研究力量,成立专家顾问团队,分别由资深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成员,指导研究会研究工作的开展。

二、研究会各办事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会务、纪要、档案、督办、保密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文件报送;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和交流活动;建立与落实内部考核、控制制度;拟订本会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协调、配合对外突发事件应对和报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研究会办公和生活各项后勤服务保障。承担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包括房产、物资、计算机等各类设备的管理;承担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分配、维修、环境绿化、环境卫生、车辆安全、安全保卫以及其他生活保障需要的管理。

(二)联络部

负责本会会员单位、专家顾问及相关部门联络工作;负责发展会员,建立更新会员资料档案;协调与外单位及会员间的沟通与交流;收集会员单位对研究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会费收取及其他协调联络工作。

(三)研究部

负责开展税收法制建设研究。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有关方面委托或合作的课题研究;承办会员单位委托的个性化涉税问题的课题研究;负责课题的选取、立项和实施及研究成果的汇编与转化跟踪,实施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研究会各项论坛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研究会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将研究成果、论坛学术活动等情况及时纳入本会网络服务平台;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培训部

负责对会员单位组织开展涉税培训工作(含内部);收集会员单位意见和建议,开展培训质效评估;负责制定实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税典通系统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

制定有关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编制年度预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编制年终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事项;承担资产账务管理工作;编写年度财务报告;建立与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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