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成立于2014年2月,并于2019年8月完成第一届理事会换届工作。研究会在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的领导下,在七家发起单位的协助下,在全体会员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二届理事会一如既往地坚持“服务首都/北京科学发展、服务税收法制建设、服务税制改革、服务会员需求”的宗旨,紧密联系首都/北京税收法制建设和税收工作的实际,依据本会章程、规制,加强党组织建设、会员队伍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创造性地围绕税收法治建设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税务培训和平台服务系统建设四大主体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并卓有成效地完成了一系列工作任务,在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专业领域、服务国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二届理事会主要工作回顾
(一)研究会四大主体任务工作情况
1.发挥专业优势,关注民生热点,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研究会始终秉承品牌服务意识,所选课题紧扣“税收法治主题”,紧贴当前深化改革发展要求,紧密围绕税制改革和国计民生的焦点、难点问题及会员/会员单位需求,坚持打造优质精品课题,发挥研究会在顶层设计中的前瞻性决策参考作用。截至2024年底,共接受完成各类机构委托的课题20项,其中国家部委5项,市委办局8项,研究机构和会员单位7项(详见附表1)。课题研究工作不断深化提升,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发挥专业优势,注重实地调研,增强课题服务价值。课题研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业态+税务的思路,注重实际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充分发挥北京/首都各相关专业领域和税收领域专家智库资源集中的优势作用,为高质量完成课题报告奠定基础。如“国际科创中心税收政策体系研究”课题先后召开科创企业、税务干部、北京市科委及相关委办局座谈会11场,座谈人数超百人,其中重点行业、企业代表68家,反映各类问题37项,为厘清当前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在现行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机制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存在的卡点和瓶颈,提出有利于激发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展新格局的税收政策体系意见,提供了丰富的一手资料;又如“住房租赁市场税收问题研究”课题为深入了解住房租赁市场内在规律,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先后赴成都、青岛、深圳、台湾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选择典型企业/个人、税务部门和中介机构等进行针对性访谈,了解各地住房租赁的现状和住房租赁中各类主体实际承担的税务征纳情况,梳理分析各地政策执行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课题的完善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的政策建议及配套措施,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扶持居家养老服务创新税收政策体系建构研究”课题先后组织调研、座谈会16场,座谈人数百余人,收集问题/建议等46项,内容丰富详实,提出政策建议/意见20余条;再如“银行业营改增”课题向全国各类银行发放有效调查问卷近600份,为课题研究提供了丰富有益的一手资料和借鉴启示,为高质量完成课题报告奠定了基础。
二是拓宽转化渠道,积极建言献策,发挥课题实效价值。课题研究成果的实效价值体现在被决策部门吸纳接受,惠及民生;体现在被社会相关领域所认同,提升共识水平。为此,本会始终坚持积极争取决策部门支持,促进课题成果转化。将课题以简报的形式报送全国人大立法委/预工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教育部、老龄委、科技部等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了课题研究效用,为上级决策部门完善立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如股权激励政策的完善、银行业/民办教育营改增的计税方法、房地产业拆迁补偿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抵扣、民办教育法有关税收规定、个人所得税清算办法及相关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等部分已形成规章政策得以实施,部分建议已作为两会提案上报有关部门或为上级决策部门完善立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另一方面争取多角度、多渠道实现课题研究成果的充分应用和借鉴。如“扶持居家养老服务创新税收政策体系建构研究”、“我国养老税收政策创新研究”、“民办教育税收问题研究”、“完善和促进中关村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思考”、“关于推进纳税人办税便利化的研究——以北京市为例”、“股权转让税源管理问题研究”等报告分别在民政部《老龄科学研究》、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杂志》、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税务研究资料》、国家发改委《国有资产管理》和《北京地税》等多领域权威刊物刊发;编辑出版《税收法制建设研究报告》、《税收法治建设征文汇编》、《京台税收法治建设论坛文集》等,不断提升社会共识水平,积极推进课题成果转化工作。
三是注重广泛交流,创新合作模式,构建智库资源平台。针对课题跨领域、跨专业、数据分析复杂等特点,本会积极创新研究模式。一方面加强研究会自身智库与社会专家资源的优势互补。根据课题研究涉及领域不同,聘请国家部委、市委办局、基层税务部门、中介机构、学术机构和企业等多部门和会员组成课题组,实现了政府部门与研究机构、行业组织、企业会员相融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银行业营改增”课题先后邀请财政部税政司、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等政府管理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清华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等院校研究机构;首佳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北京沪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会员多方力量参与课题研究。另一方面,组织专题研讨会、专题报告会,邀请专业领域卓有建树的领导、专家作主题发言,拓宽研究视野,提升研究水平。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税收政策体系研究》课题,邀请我国养老产业领域的专家型领导——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所所长成海军教授开展“当代中国的养老政策”专题报告会,对我国养老模式宏观战略、发展规划、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讲解,为课题研究更精准的把握方向、聚焦问题提供了重要帮助和启迪。
本会不断深耕课题研究领域,务实认真、扎实有序地推进每一项课题研究工作,所研究课题得到了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的高度肯定,各课题评审组专家一致认为,本会研究课题所提出地建议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成果兼顾理论前沿性和实践可行性,研究结论具有很好的启示和决策参考价值,均达到并超出了预期研究目标。
2.开展多元化税务辅导,建立网络服务通道,增强税务培训的品质和实效
研究会的税务培训工作一直深受广大会员/会员单位关注和喜爱,为了让大家得到更优质、更便捷、更有实效的服务,本会不断探索、创新税务培训服务模式,从成立初始的线下培训到如今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复合式培训,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增强会员归属感、参与度和凝聚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培训基地为会员税务培训提供了固定的学习场所,组织现场培训和座谈答疑,拉近税企距离,加强互动交流。
二是结合疫情特殊时期运用线上教育模式“云直播”平台系统,实现了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往期回放、在线互动等功能,方便会员随时随地观看学习直播/录播课程、培训视频实况,不断提升为会员及会员单位提供税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经过多年的努力,云直播财税讲堂已成为会员定时打卡的学习园地,培养了大家持续学习的习惯,以其方便、快捷、高效的优势得到了各会员/会员单位的充分认可和喜欢。
三是满足会员差异性需求,分税种、分行业、分板块设置培训内容,普遍问题统一授课、特殊问题专项辅导、个性问题专业定制、热点问题专家解读,全方位提升税务培训质效。另外,为使培训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本会每年年初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征求会员培训需求,汇总整理反馈建议并据此拟定全年培训计划。如为会员提供财税政策解读系列课程,企业财税合规、涉税法律法规、企业风险防控等系列讲座,多税(费)种税务专题辅导及个性化政策咨询辅导活动;针对新立法的税种,开展“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税种立法后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针对陆续出台的税收新政,开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新政及问题解答”、“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等专项培训。
四是针对会员/会员单位特性问题的专项需求,如涉外业务税收政策、涉税司法案例、金税四期、数字经济等,设立专题系列辅导,层层拨茧,全方位解析。又如“企业数字化税务升级系列培训”,围绕会员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乐企平台、金税四期、数电票等内容,采取问卷摸底+政策宣讲+现场互动答疑+标杆单位实地调研的方式组织进行,既丰富了培训活动形式,又增强了会员单位间的互动交流,每次培训在线听课人数均在200人以上;新公司法和民法典涉税系列讲座,分析法律法规如何影响税收政策,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公众,提高会员对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五是提高培训品质,打造高端专题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如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副院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白重恩院长、民政部培训中心政策理论研究所成海军所长、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院长/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等,围绕税制改革、中国经济、养老问题、数字经济与税收等方面开展前沿、趋势性分析的高端讲座,拓宽了会员税收法治知识视野。
在税务部门领导和业务处室以及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的鼎力帮助下,本会采取现场授课、网络远程视频辅导和线下课件光盘学习等多组合、多角度相融合的培训模式,截至2024年底共组织培训、讲座202场,其中现场培训49场,在线培训、讲座123场,录播培训30场。在首先服务会员、满足会员需求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展全方位的、普惠式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提供社会公众观看学习,浏览量、点击率累计近321万人次。
3.开展多形式学术活动,拓展合作交流空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研究会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学术论坛活动,通过活动搭建平台,加强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及会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发挥政企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打造高品质精品论坛。连续四年先后与台盟中央联络部、北京市台联共同举办了“京台税收法治建设论坛”,围绕“房地产税制建设与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制度建设与完善”、“税收法治与纳税服务提升”、“地方财政体制改革与地方税体系建设”、“房屋租赁税收、金融、财政、法律制度相关政策研究及未来发展趋势”等主题,邀请两岸税务系统、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政商学界精英人士、专家学者为两岸税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对共促两岸税收法治学术交流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获得了两岸业内人士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与肯定。
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市科协/中关村管委会合作开展“北京国际科创中心税收政策体系研究”论坛活动,助力科技创新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与实践的支撑;组织了“2022·国际税收论坛及系列活动”,围绕聚焦数字经济双支柱,探讨国际税收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突破点和着眼点,为优化制度与政策实施提供有益参考和依据,向走出去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风险防范指导,以论坛+政策辅导+研讨的联合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聚焦居家养老服务,成功举办“2023·居家养老服务税制创新发展论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设置“主旨演讲”+“圆桌论坛”+“成果分享”+“专家点评”+“研讨交流”多环节,圆桌论坛特别邀请了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国内典型涉老企业代表,以访谈的形式围绕居家养老业态与税收现状、问题和建议等方面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介绍交流,开拓了视野,提升了共识,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有重要促进意义。以上三项活动得到了市法学会的大力支持,并获得了北京市法学系统2021、2022、2023连续3个年度学术研讨活动优秀项目,其中国际税收论坛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是围绕税制改革热点问题开展学术活动。如与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京张冬奥发展论坛”,围绕北京冬奥会和后冬奥经济进行深入研讨,该论坛已成功举办六届,已成为拥有广泛社会和行业影响力的高端论坛;与中估联行研究院联合举办“房地产评估与税收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围绕“房地产评估与房地产税收法制建设”主题进行交流研讨,广泛探讨美国、加拿大及国内经验做法与实务问题等;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等单位联合举办“学术前沿论坛——首都发展新战略”研讨会,邀请河北省发改委改革专家、北京社科院、首都经贸大学首都经济研究所及税务部门等资深专家,围绕“一核两翼——首都新发展新战略”等话题展开讨论;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合作,协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社保费征收与个税改革”研讨会;参与健康中国50人论坛,并与健康50人论坛、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合作举办了“健康养老与银发经济研讨会”,邀请医疗健康、公共政策等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展开研讨,为养老事业产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也是我会《扶持居家养老服务创新税收政策体系建构研究》课题延申落地及成果转化的体现;与中国社科院财税中心合作,围绕2022年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措施(含留抵退税政策)设计制作专题调研问卷,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并研提意见,反映企业困难、需求和建议。上述活动突出改革、聚焦热点、观点新颖,注重实效,颇具前瞻性、借鉴性与指导性,对首都/北京税收法制建设和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三是积极参与和组织法学系统各类学术征文活动。如连续八届次参加中国法学会和北京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和“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征文活动,报送论文88篇;连续三年参加“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京津冀法治论坛”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交流活动,共报送征文39篇;与市台联共同组织“京台税收法治建设论坛”征文活动,征集论文42篇。连续三年组织具有法学专长或庭审经验的会员参与中国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主办的优秀庭审案例评选活动。在上述论坛征文活动中共荣获论坛组委会二等奖1篇、三等奖7篇、优秀奖26篇。
四是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如连续四年组织专家、学者、会员单位会员代表赴台开展交流活动,深入探讨两岸税制改革、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内容,不断深化两岸法治交流力度,发挥了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应邀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中巴第七届“中国-拉美法律论坛”和首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及“中古法律交流日”学术交流活动,为进一步提升税法研究水平拓宽了视野和交流的渠道。
4.研发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媒介,优化会员服务功能
为不断丰富会员服务功能,提升本会工作质效,本届理事会积极推进研究会网络服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持续深化服务举措。一是在本会官方网站设置研究会概况、最新资讯、会议通知、政策宣传等栏目,搭建了及时联络会员、服务公众的信息平台。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会员微信群及时发布政策资讯、税收新政、研究成果、辅导答疑等内容,图、文、视频兼具,建立税法宣传、会员互动通道,发布各类政策资讯等千余条,运用新媒体手段,直接推送会员,搭建政策宣传通道,持续深化服务举措。三是开发了云直播平台服务系统,该系统具有现场直播、录播、存储、回放等功能优势,为本会开展的课题研究、税务培训、学术交流主体任务及各种例会,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保障。特别是在与会员互动、服务社会、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及疫情特殊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支持作用。在系统应用以来,举办各类专题财税培训、讲座145场,占建会以来培训总量的72%。推送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资讯近万条,方便会员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观看直播/录播培训课程、讲座等。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020年9月正式成立中共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支部委员会,现有支委3人,党员62名,其中驻会党员13名。在中共北京市税务局机关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北京市法学会党组织的大力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研究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中央、市委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参与研究会管理,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强化政治引领,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及系列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著作选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丰富了支部全体党员的理论知识,坚定了理想信念,做到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分管职责;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形成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二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党课教育和专题报告活动。组织参观鲁迅博物馆“五四新文化运动与中国共产党成立”主题展览,红色教育基地——双清别墅和青云轩,“走进北大红楼,寻找光辉起点”主题党日活动,参观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重温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参加市法学会系统主题教育和“走进中科院物理研究所,感受高科技飞速发展”主题党日活动等。特邀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同志作“做一名永远跟党走的税务人”主题报告,听取中央党校副校长谢春涛主讲的“党的光辉历程”精品党课、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执行院长杨凤城主讲的“党的伟大成就”和北京改革发展研究会创始会长陈剑同志的“北京市十三五规划解析”专题报告,以及支部书记以亲身经历讲述“坚定理想信念,发挥余热忠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学习体会的党课教育。党日活动、党课教育、专题报告活动个性鲜明,内容生动,教育深刻,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全体党员都获得了一次次党性锻炼。
三是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工作总结会,按照党章要求,摆问题找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支部和每名党员进行测评,列出整改清单,填写问题整改承诺书。按时完成支部换届工作,2023年7月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第二届支部委员会。充分利用本会会议室活动空间,建立党建园地,张贴入党誓词,不定期更换党建内容,教育警示每一位党员。全体党员连续两年踊跃参加“致力共同富裕,强国富兴有我”及“凝心聚力促发展奉献爱心惠民生”共产党员献爱心捐款活动。
四是党组织发挥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如将党建工作纳入本会章程,明确规定了党建工作融入到研究会全部工作,主动参与研究会管理,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党建带会建。又如,认真贯彻《北京市法学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系列党建工作和法治文化活动,使党员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上来,教育引导所属会员遵守党纪国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研究会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再如,确保研究会意识形态安全,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对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年会等重大事项,做到事前审议,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以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警觉性,加强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运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确保研究会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发挥全体会员积极作用
研究会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诚心服务会员、增强组织活力的理念,开展会员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保持会员队伍基本稳定。研究会会员分别来自于税务、高等院校、企业、中介机构的财税、经济、法律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员。一届理事会时,共有个人会员222名,团体会员单位106家。2019年换届时,因工作调动、国地税机构改革、受政策要求影响,保留个人会员122名,团体会员单位65家。截止到2024年12月底,共有团体会员单位39家,个人会员128名。
二是坚持会员基础档案管理制度。遵循市法学会、市民政局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本会严格实施电子、纸质“双档案制度”,对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逐名排序并累计至今,按专业、分行业建立健全会员基础档案管理系统。如期向各届次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报告会员变动情况,依据会议决议增加/减少会员、调整/变动会员任职,并据此对会员档案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实现了动态管理,确保会员档案准确有效。
三是积极稳妥扩大会员队伍。严把入会关,认真履行入/退会审批程序,坚持政治标准,注重政治把关和意识形态监管,确保研究会持续活力。
四是加强会员沟通机制。本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分业建立微信群组、公共邮箱等多种方式与会员建立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会员需求,推送、分享信息动态。围绕本会四项主体任务和三个建设,加大了会员间的沟通与联络,发挥了会员的集体智慧,推动了本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研究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是建立会员之家,提升凝聚力。回顾今年与过往,本会会员视研究会为家,视研究会各项工作为“家事”,踊跃参与,发挥优势,助力提升研究会凝聚力与战斗力。主要体现在:
在课题研究方面,本会得以承接一批国家级、市级以及会员单位税收热点、难点课题,并取得丰硕研究成果,得到相关决策部门的肯定和业界的好评,关键是得益于会员单位和个人的参与和支持。新东方教育集团、中公教育集团、乐成养老集团、万科北京集团等多年来为课题研究圆满完成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和保障。众多会员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课题调研,提供资料,建言献策,百忙中撰写课题报告,为实现精品课题,提供智慧支持和辛勤付出。
在税务培训方面,我们看到了会员们从独享到共享、从尝试到推荐的衍变,看到了不断壮大的注册人数、关注人数,看到了几何倍增长的浏览量、点击率和回看率,感受到了会员们的认可、信任和厚爱。同时我们也更深刻地感受到了会员队伍中来自市税务局各处室领导/业务骨干、中介机构、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授课老师们对每次培训的辛勤付出和倾力相助;以及网络服务平台支持方给予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在论坛学术活动方面,得到市法学会的鼎力支持和全程指导,市法学会领导多次莅临活动,不仅给予了肯定和鼓励,还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此外,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等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的知名专家、学者对论坛学术活动的助力和智库作用,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为活动输入新观点、新成果,提质增效,会员/会员单位也通过参与多类型学术活动与行业大咖直接沟通,了解前沿信息和倾听权威报告,指导未来工作。
在会员行使权力与责任方面,积极参与研究会历届次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参与研究会业务活动、规章制度、人员变更、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主人翁的权利与义务。
(四)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确保研究组织创新活力
一是加强规章和各项基础制度建设。研究会严格执行社团组织管理规定及市民政局、市法学会等各部门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一系列建章建制工作,制定并不断完善研究会工作规范,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以保障各项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首先,本会遵循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制定的《北京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先后三次修订完善本会《章程》,使《章程》既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体现时代性和前瞻性;既保持权威性和指导性,又体现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推动本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其次,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遵循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本会四大主体工作及三大建设任务提供坚实的合规运行基础和制度保障。截至2024年底,本会共建立包括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接受捐赠使用公示制度、安全责任制度、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外事管理规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的规定、印章管理规定、研究会工作规则、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诚信建设制度、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理事会工作制度、会员及会员代表产生办法、会员管理办法、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23项工作制度和8项流程。
二是坚持各项会议制度建设。本会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市法学会及本会《章程》规定,本届理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12次常务理事会、7次理事会(含本次)、6次会员大会及26次办公会,诸次会议对本会年度工作、财务、《章程》修改变更、监事会工作、会员发展与变更等方面进行汇报,积极听取全体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审议意见,在民主研究决策研究会重大事项,确保研究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了会议重要的推动、促进、保障作用。
三是自觉遵章守规和接受监督管理。研究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办会宗旨及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的、非营利性活动。遇到必须变更的事宜,如社团法人变更、会费收取标准变更、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等班子成员退补、章程及规章制度变更等事项时,均做到按章程规定在理事会、会员大会上进行审议票决或举手表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事项,均依法经批准或者备案后开展。
此外,研究会积极参与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1.积极主动完成社团组织年检工作,按时按要求提供年度检查相关审查材料,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成立至今每年都顺利通过年检,年检结论均为合格。
2.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团体评估活动。2023年积极参加了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组织的“北京市专业性、学术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活动,全体驻会人员高度重视,重点从研究会内部治理、党的建设、发挥作用、遵章守规、诚信建设五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搜集整理相关材料,得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中心领导及评估小组的充分肯定,认为本会工作认真、细致,各项工作均走在社会组织前列,很有代表性,充分发挥了研究会的职能和作用,最终评定本会为4A级社团。
3.积极接受市法学系统检查工作,连续多年在检查总结活动中作为优秀社团代表,从研究会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党组织建设和党建活动、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活动以及会员发展管理服务及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经验交流,与法学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共勉。
四是积极协助和推动换届工作。
1.及时部署,筹备换届。2024年初召开会长办公会,专门就换届、交接等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明确了“确保平稳过渡,促进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各部门立即着手,细致梳理、全面清查整理资料、文件和实物,编制了详尽的交接内容目录和交接单,区分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确保研究会档案、资料完整齐备,提高了换届资料交接的效率与准确性,为研究会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积极促进,推动换届。期间,多次主动与业务主管部门市法学会及市税务局人事处联系,及时汇报换届筹备的进展情况。面对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换届的情况,研究会采取积极地应对措施,撰写并提交了延期换届申请报告,详细阐述了延期原因、已做工作及后续计划,得到了上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有效保障了换届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也为研究会未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3.密切合作,顺利交接。本届理事会积极与新一届理事会换届委员会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其完成各项筹备任务。截至2025年2月底,新老届期驻会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全部工作交接,按换届工作安排,如期召开了本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充分研究酝酿的基础上,向本次会议提交了予以审议的换届工作全部议题。
二、工作体会
在总结研究会本届理事会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晰的看到了研究会工作前进的方向:一是还需进一步探索建立以税收法治研究为核心与跨领域研究相融合的智库型研究组织的运行机制与模式,以不断提升与实践需求紧密结合的税收法治研究能力水平;二是还需进一步吸引更多会员单位参与研究会各项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互动,不断总结完善以最大化满足广大会员需求和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的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与税务培训;三是还需进一步运用好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网络服务平台,不断拓展服务视野,深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任重而道远,为此,新一届理事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继续紧密围绕首都/北京社会经济发展、税制改革,按照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民政局的要求,围绕会员单位需求,一如既往地坚持四个服务理念,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不断深化课题研究、税务培训、学术交流及网络服务平台四大主体工作,强化党组织建设、会员队伍建设、基础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成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引领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学研究”精神。坚持党建带会建,将党的领导融入章程与日常管理,确保研究会在正确的政研究会的根本任务是服务于首都税收法治建设。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信中国法学会的“治方向上稳步前进。
二、服务改革大局,深耕四大主业
发挥研究会的学术优势,一是紧密围绕国家税收改革重点任务,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加强与政府、高校、企业的合作,做好光伏发电企业耕地占用税问题等课题研究;二是丰富培训内容,结合新修订的征管法、增值税法等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针对会员需求开展个性化、精准化的专题辅导;三是打造“高端论坛+常态研讨”矩阵,开展好北京市老年人、残疾人特殊需要信托税收制度建设研讨会,协办好第七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进一步提升研究会影响力;四是优化“研究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云直播”三位一体平台,进一步强化会员精准服务。
三、夯实制度根基,提升治理效能
新一届领导班子将以更高的标准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一方面坚持以会员为中心,倾听会员需求,解决会员关切,努力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发展平台。另一方面,加强税收法制宣传与辅导,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等活动,搭建好会员交流学习的平台,提升会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积极吸纳优秀企业与学者加入研究会,为税收法制建设储备更多后备力量。
四、加强廉政教育,保持风清气正
始终把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的态度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三是完善内部审计与廉政风险排查制度,着力抓好源头防控,切实维护研究会风清气正的政治形象。
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